2025年2月20日,北京市昌平区第六届东谈主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定:
任命高阳为北京市昌平区东谈主民政府副区长;
任命金鑫为北京市昌平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局长;
任命黄建军为北京市昌平区住房和城乡成就委员会主任,免去其北京市昌平区城市管理委员会主任职务;
任命许正锋为北京市昌平区城市管理委员会主任,免去其北京市昌平区园林绿化局局长职务,
任命李昌为北京市昌平区园林绿化局局长,免去其北京市昌平区水务局局长职务;
任命李俊杰为北京市昌平区商场监督管理局局长,免去其北京市昌平区商务局局长职务,
任命徐冬云为北京市昌平区水务局局长;
任命龚家银为北京市昌平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任命郭盈为北京市昌平区商务局局长;
任命慕寿成为北京市昌平区东谈主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免去其北京市昌平区东谈主民法院小汤山东谈主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陈振祥为北京市昌平区东谈主民法院小汤山东谈主民法庭副庭长,免去其北京市昌平区东谈主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张焱为北京市昌平区东谈主民法院立案庭(诉讼处事中心)副庭长;免去其北京市昌平区东谈主民法院沙河东谈主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李戍环为北京市昌平区东谈主民法院立案庭(诉讼处事中心)副庭长;免去其北京市昌平区东谈主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李国栋为北京市昌平区东谈主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副庭长,免去其北京市昌平区东谈主民法院南口东谈主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刘明为北京市昌平区东谈主民法院南口东谈主民法庭副庭长,免去其北京市昌平区东谈主民法院天通苑东谈主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于淑娟为北京市昌平区东谈主民稽察院稽察员;
免去刘成国同道北京市昌平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局长职务;
免去王军同道北京市昌平区住房和城乡成就委员会主任职务;
免去李欣同道北京市昌平区商场监督管理局局长职务;
免去张正伟同道北京市昌平区农业农村局局长职务;
免去吕征同道北京市昌平区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免去于丽艳同道区东谈主民稽察院副稽察长、稽察委员会委员和稽察员职务。
